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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通报!鄂州10家单位违法2023-07-20 20:30

  7月10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2023年第二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多家公司遭到处罚。

  2023年2月20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执法人员对鄂州市某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建有炼胶废气排气筒、硫化废气排气筒、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气筒三个废气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两个废气排放口数量不符。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3年5月4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万元整。目前该公司已积极整改、重新申办排污许可证。

  2023年5月6日,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阅该公司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对一辆无OBD车辆开展尾气检测,检测过程中将本应插入车辆发动机油箱的油温尺插入到热水瓶中,且未对车辆发动机开展转速检测,车辆过程数据显示发动机转速为0。该公司未按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的要求开展检测,出具了显示“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3年6月15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70元整。目前,该企业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

  2023年6月8日,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华容分局执法人员对华容区段店镇某养殖场进行巡飞并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利用生猪养殖栏舍旁的L型导流沟,将养殖生产废水溢流至周边未采取防渗措施的池塘内,养殖废水未有效收集至养殖场内的沼液池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3年6月27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5月16日,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物资生产电梯配重块机械配件项目(一期)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上网公示,但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造型制芯废气、砂型浇铸废气等均未按环评要求安装环保治理设施,存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弄虚作假行为。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3年7月6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4万元,并对该项目主要负责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万元。

  2023年6月14日,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会同葛店分局执法人员对湖北某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是鄂州市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要求废水总排口DWO01、DW003安装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经核查,该公司生产废水排口(DW001)未按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废水总排口(DW003)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但未完成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和验收,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3年6月25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尽快安装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验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5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临空经济区某建材有限公司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4台轮胎式装载机正在作业,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正在作业的4台轮胎式装载机进行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3台轮胎式装载机不透光烟度值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制及测量方法》。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3年6月21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检测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4月24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葛店开发区姚湖村附近有一处露天堆场污染环境,执法人员立即使用无人机对姚湖村周边开展巡查。经查,该堆场位于姚湖村姚湖湾,为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租用,用于露天堆放脱硫石膏(黄色粉末状),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3年5月19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3日内改正露天堆放脱硫石膏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5月4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执法人员查看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现鄂州市某船舶舾装件制造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数据异常。5月5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2022年度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3年6月20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2月21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厂房内放置有未完成喷漆作业的钢构件、油漆桶、喷涂机、手工喷枪等物品,厂房东西两侧大门敞开,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排放,现场异味明显。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3年3月21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已不再从事喷漆、刷漆作业,仅对外购半成品进行焊接加工。鉴于该公司系初次违法且违法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18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华容区庙岭镇王某某机械加工厂噪音扰民。接到举报后,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信访反映的线索,对王某某经营的机械加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项目使用9台CNC数控机床、8台车床和2台钻床进行数控机加工作业,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噪音监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项目厂界西南、西北侧1米处昼间噪音分别为68、70dB,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3年2月24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当事人罚款3万元整。2023年3月6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鄂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