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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贵州省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先进单位、先进企业、个人评选表彰 遵义市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2023-11-22 08:23

  按照《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1-2023年贵州省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黔新工〔2023〕1号)要求,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将仁怀经济开发区等11个单位、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等19个企业、李刚等27名同志分别作为2021-2023年贵州省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对象。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推荐参加表彰对象(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3日。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相关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调查核实情况。

  附件:遵义市拟推荐参加2021-2023年贵州省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名单

  遵义市拟推荐参加2021-2023年贵州省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