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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的通知2023-06-15 22:50

  原标题: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的通知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84号),积极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加快培养和选拔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举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机械工业联合会主办,宝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宝鸡技师学院协办。

  大赛由上述单位共同成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负责大赛综合协调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设在宝鸡技师学院,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大赛设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飞行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三个赛项。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含教师,下同)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

  全省凡在相关岗位从事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飞行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及相关工作的企业职工、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相关专业的各类院校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大赛各赛项分别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工组按照技师,学生组按照高级工)和无人机装调检修工职业主要工作任务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在智能传感器、机器人、飞行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等内容。大赛将理论考核融入技能操作考核过程中,不单独设理论考核。具体竞赛规则及要求由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大赛三个赛项共计6个组别,各参赛代表队各赛项各组别限报2组参赛选手,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本次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三)组队方式。各设(区)市应主动联系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组队参赛,每个设(区)市最少选择一个赛项组队参赛。

  (四)报名方式。参赛单位9月30日之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发报名邮箱,原件报到时递交,以便核实。

  (二)竞赛项目培训:由协办单位组织参赛选手在宝鸡技师学院实训基地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各赛项各组别省级选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一等奖为前3名,二等奖为第4-10名,三等奖为第11-20名,优胜奖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人数的30%。

  (二)对取得名次的选手和成绩突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